【保护中小投资者】警惕!个人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些都是陷阱!
发布时间:2024-07-17
     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有利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但是,一些机构和个人假借“资产证券化”业务,与“原始股”“上市”“众筹”等金融业务复合交织进行虚假宣传,涉嫌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

  

【保护中小投资者】警惕!个人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些都是陷阱!

  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有利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但是,一些机构和个人假借“资产证券化”业务,与“原始股”“上市”“众筹”等金融业务复合交织进行虚假宣传,涉嫌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49 号),威海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

  1.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单笔购买必须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您投了5万元就买到了资产证券化产品,那一定是上当了。

  2.资产证券化产品须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包括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的个人。如果您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时没有门槛,且无须提供任何财产证明,那一定是上当了。

  3.资产证券化产品须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交易,包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如果您未通过以上渠道就买到了资产证券化产品,那一定是上当了。

  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