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1000ETF增强 (561280): 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6-13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若本基金发生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时,基金 将由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

  

中证1000ETF增强 (561280): 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若本基金发生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时,基金 将由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增强型 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 标的指数的增强型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 的程序后可以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3、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 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 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 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1000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 1000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基 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筛选优质上市公司、优化投资组合,在控制与业 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度跟踪误差不超过6.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 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 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3年8月3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6)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7)退市风险;(8)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9)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10)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11)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12)套利风险;(13)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1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1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1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17)增强策略失效风险;(18)潜在抢先交易风险;(19)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20)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退市风险和境外企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股价大幅波动风险和无法盈利甚至较大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6.5%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可能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本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指数增强组合中的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