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润回报混合A (010843): 富国天润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6-1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和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富国天润回报混合A (010843): 富国天润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和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50%(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 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管理 全过程中。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 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 理手段。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坚持个股精选策略,“自下而上”选择优质个 股,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 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的衍生产品 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沪 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A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3月02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价格波动较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交易日不同、临时停市、交易机制、代理投票、汇率风险、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等。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6、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热线(全国统一,免长途线.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