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发布时间:2024-06-14
     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原标题: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

  

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原标题:科创100Z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其他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同时,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风险收益特征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及年化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近的风险水平。

  注:1、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多次提交现金认购申请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2、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3、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与指数化投资相关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采用主动量化增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可能引致的特定风险,包括增强策略失效风险、潜在抢先交易风险、申赎成本增加风险、数据错误风险、模型风险等;(3)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投资组合证券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申购/赎回份额上限的风险、深市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4)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 ETF 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