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成长混合 (162201):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6-16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低估,并与同行业类别上市公司相 比具有更高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和债券以

  

宏利成长混合 (162201):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低估,并与同行业类别上市公司相 比具有更高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成长行业类别中依据市净率(P/B)和市盈率与每股预 期收益增长率之比(PEG)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即本基金所定义的价 值优化型股票。宏利成长基金的投向除成长类所包括的5个行业外,还包括分布在其 他行业类别中受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行业,如新技术、新材 料、高新农业及环境保护等。 在股票投资中严格遵循:(1)投资于成长行业类别股票的比重不低于该基金股票净值 的80%(一级市场认购股票除外);(2)各只行业类别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优化型股 票为主要投资对象。 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重不低 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具体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 全过程中。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行业划分规定发生变化时,行业类别基金投资范围发生变化所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系列基金各只行业类别基金间转换所产生的风险、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终止对基金间转换选择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未来行业划分规则可能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本系列基金管理人对各行业必须重新归类,造成本系列基金行业类别中原行业归类发生改变。投资者购买本系列基金可能面临由于这种归类的变化所带来的相应行业类别基金投资范围发生改变的风险。

  除非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的行业划分规则发生改变,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不会主动改变本系列基金的行业归类。

  本系列基金各行业类别基金可免费在基金间转换。由于基金间免费转换的实施,可能使相关的行业类别基金的规模发生较大改变,从而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原持有人利益产生影响。

  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终止对基金间转换选择带来的风险: 由于三只行业类别基金可以分别终止,某只行业类别基金终止,可能导致本系列基金产品结构发生改变,从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间转换选择受到影响。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于因本协议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系列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以下资料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客服电线.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